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漆雾凝聚剂A剂和B剂的成分比例对处理效果有何影响?

时间:2025-01-20 17:12:47 来源: 浏览|:46次

漆雾凝聚剂A剂和B剂的成分比例对处理效果有何影响?

A 剂过量的情况

分解和凝聚效果增强:当 A 剂过量时,漆雾颗粒会被更充分地分解。A 剂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分解漆雾的粘性成分,使漆雾颗粒变得松散。过量的 A 剂会提供更多的活性成分来与漆雾相互作用,加强这种分解作用。例如,对于含有复杂树脂成分的漆雾,过量的 A 剂能够更好地破坏树脂的结构,使漆雾颗粒的粘性降低,从而更有利于后续的凝聚过程。同时,A 剂的凝聚功能也会增强,能促使更多的漆雾碎片初步聚集在一起,形成较大的絮状物。

可能影响絮凝效果:然而,过多的 A 剂可能会对 B 剂的絮凝作用产生一定的干扰。过量的 A 剂可能会与 B 剂竞争漆雾颗粒表面的吸附位点。B 剂是通过吸附架桥作用使漆雾絮凝体进一步增大的,当 A 剂占据了过多的吸附位点后,B 剂就难以有效地发挥其絮凝功能。这可能导致形成的絮凝体不够紧密,尺寸也不够大,从而影响漆雾在水中的沉淀效果,使得漆雾不能很好地从循环水中分离出来。

B 剂过量的情况

絮凝和沉淀效果增强(适度过量):在一定范围内,B 剂过量可以增强絮凝效果。B 剂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其长链结构将漆雾絮状物进一步连接在一起,形成更大、更紧密的絮凝体。当 B 剂稍微过量时,这些絮凝体的尺寸会增大,结构更加紧密,沉淀速度会加快。这有利于漆雾在沉淀池中的快速沉降,使循环水的水质得到更好的净化。例如,在汽车喷漆车间的循环水系统中,适度过量的 B 剂可以使漆雾絮凝体更快地沉淀到池底,减少漆雾在循环水中的悬浮时间,提高循环水的透明度。

A 剂和 B 剂比例合适的情况

佳处理效果:当 A 剂和 B 剂的比例合适时,漆雾的处理效果能够达到佳状态。A 剂能够充分发挥其分解漆雾和初步凝聚漆雾的作用,使漆雾颗粒从分散、粘性的状态转变为相对较大的絮状物。然后,B 剂恰到好处地进行絮凝作用,将这些絮状物进一步连接成更大、更紧密的絮凝体。这样的絮凝体沉淀速度快,能够有效地将漆雾从循环水中分离出来,使循环水的水质得到很好的净化,达到循环使用的要求。同时,合适的比例也可以避免药剂的浪费,降低处理成本,并且维持循环水系统的稳定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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