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5-01-20 17:10:36 来源: 浏览|:41次
如何正确使用漆雾凝聚剂?
一、药剂选型
首先要根据漆的类型来选择合适的漆雾凝聚剂。不同种类的漆,如油性漆、水性漆、粉末漆等,其成分和化学性质差异较大。例如,油性漆通常含有较多的有机溶剂和树脂,需要选择对有机溶剂有良好兼容性和凝聚效果的漆雾凝聚剂;而水性漆则可能需要更侧重于对水性树脂和颜料的凝聚处理的药剂。
还要考虑喷漆工艺。如果是在水帘式喷漆房中,需要选择在水中能快速分散且与水帘系统的水质(如 pH 值、硬度等)相适应的漆雾凝聚剂。
二、使用前准备
设备检查:在使用漆雾凝聚剂之前,要检查喷漆房的循环系统是否正常运行。确保循环水泵、管道、喷头等设备无堵塞。例如,水帘式喷漆房的循环水泵的流量应该保证水帘的正常形成,一般要求每平方米喷漆房面积的水帘流量不低于 1 - 2 立方米 / 小时。
三、在水帘式喷漆房中的使用步骤
初次添加:在水帘式喷漆房的循环水池中,当水池刚开始蓄水时,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添加漆雾凝聚剂 A 剂。一般每吨水添加 0.3 - 0.5 千克 A 剂,添加时要均匀地将 A 剂倒入循环水池中,同时开启循环泵,使 A 剂在水中充分混合。循环时间不少于 10 - 15 分钟,以确保 A 剂在水中分布均匀。
喷漆过程中的添加:在喷漆过程中,根据喷漆量和漆雾产生量适时添加 A 剂。如果喷漆量较大,漆雾产生较多,可能需要每隔 1 - 2 小时添加一次 A 剂,每次添加量为每立方米循环水 0.1 - 0.2 千克。当发现循环水中的漆雾凝聚效果不佳时,也要及时补充 A 剂。
B 剂的添加:在 A 剂添加并充分混合一段时间后,再添加 B 剂。B 剂的添加量一般为每吨循环水0.3 - 0.5 千克。添加 B 剂后,要继续循环搅拌 5 - 10 分钟,使漆雾在 A 剂和 B 剂的共同作用下充分凝聚。
漆雾分离和循环水回用:经过 A 剂和 B 剂处理后的漆雾会形成较大的絮体,这些絮体可以通过沉淀或过滤的方式从循环水中分离出来。处理后的循环水可以继续用于水帘式喷漆房的水帘形成,实现延长循环水的使用周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