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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漆雾去除效果确定漆雾去除B剂用量

时间:2025-02-05 14:35:27 来源: 浏览|:4次

按漆雾去除效果确定漆雾去除B剂用量,按漆雾去除效果确定漆雾去除 B 剂用量,需要通过小试和中试,再到实际应用中的不断调试来确定,以下是具体介绍:

实验室小试

准备水样: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漆雾废水水样,确保水样能够反映实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漆雾废水的特性,包括漆雾种类、浓度、pH 值等关键指标。

设置 B 剂用量梯度:准备多个相同体积的水样,例如都取 1L 水样,分别添加不同量的漆雾去除 B 剂,形成用量梯度。可以从较低的用量如 50ppm 开始,按照一定的增量,如每次增加 50ppm,依次设置不同的用量水平,直到达到较高的用量如 500ppm,以便考察不同用量下的漆雾去除效果。

添加 A 剂和 B 剂:先向每个水样中加入相同量的漆雾去除 A 剂,按照正常的处理流程和反应时间让 A 剂与水样充分反应。然后再分别加入不同用量的 B 剂,轻轻搅拌或采用合适的搅拌设备,使药剂与水样充分混合,模拟实际处理过程中的反应条件。

观察和评估去除效果

沉淀效果观察:反应完成后,观察水样在静置沉淀过程中的现象。记录不同 B 剂用量下,沉淀开始的时间、沉淀速度以及沉淀后上清液的清澈程度。如果沉淀速度快,上清液清澈,说明漆雾去除效果较好。

生产现场中试

确定初步用量范围:根据实验室小试的结果,确定一个漆雾去除 B 剂的初步用量范围,这个范围应该是在小试中能够达到较好漆雾去除效果的用量区间。

现场中试调试:在生产现场选取一个较小规模的废水处理系统或处理单元,按照初步确定的用量范围,分阶段逐步调整 B 剂的用量进行中试。在每个用量水平下,持续运行一段时间,如 24 小时或更长,以确保能够全面观察和评估漆雾去除效果。

综合评估指标

水质指标检测:除了观察悬浮物、浊度等指标外,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,检测其他可能影响废水处理效果和后续排放或回用的指标。确保在不同 B 剂用量下,废水的各项水质指标都能达到相应的标准或处理要求。

处理系统运行状况:观察整个废水处理系统在不同 B 剂用量下的运行状况,包括反应池内的反应情况、沉淀池的沉淀效果、气浮池的浮渣分离情况等。注意是否有异常现象,如泡沫过多、絮体上浮或下沉不稳定等,这些都可能影响漆雾去除效果和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。

成本效益分析:考虑不同 B 剂用量下的药剂成本、处理能耗、设备维护等成本因素,以及对应的漆雾去除效果和水质达标情况,进行综合的成本效益分析。选择在能够达到良好漆雾去除效果的前提下,成本相对较低的 B 剂用量作为适宜用量。

实际应用

确定用量:经过实验室小试和生产现场中试的调试和评估,综合考虑各项因素,确定漆雾去除 B 剂用量。这个用量应该是在实际生产条件下,能够稳定去除漆雾,使废水达到预期处理效果,同时具有较好的成本效益比。

持续监测与调整:在实际生产运行过程中,由于喷漆工艺、漆种、废水水质等因素可能会发生变化,需要持续监测漆雾去除效果和废水水质情况。定期对 B 剂用量进行评估和调整,以适应生产过程中的变化,确保漆雾去除效果始终保持在较好的状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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